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聘教师41人公告
来源:河池人才网
2024-11-08 15:51:25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41名,其中高中教师37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河池市聘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特岗教师转岗入编服务期未满)。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1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和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为主)。
(二)历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11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查阅《岗位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9:30-12:00。
请考生自行评估和把握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2.报名材料
(1)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相应岗位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可暂不提供,但必须按要求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二份。
(2)非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二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双选会招聘当天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14:00-18:00(具体视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2.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内,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请考生当天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纪律监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体检、考核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