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11-08 16:55:54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管理人员1名。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jdaishan.jcy.gov.cn/
 
三、招聘条件
 
(一)后勤管理人员岗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能自觉服从单位的各项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年薪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滨港路369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4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80-7567081
 
招聘形式:招聘采用面谈、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的5名的,在面试前开展面谈,取前5名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5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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