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2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1-08 17:20:04
2024年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杂技演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招聘共计42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jnwl.jinan.gov.cn/(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00至11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根据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或取消岗位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
A类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的形式,B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至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综合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综合测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专业综合测试人选。
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专业综合测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A类岗位的专业综合测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A类岗位若出现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高于5:1的,经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研判确有必要的,可在专业综合测试之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成绩现场公布。根据面谈成绩,按照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综合测试人选,面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综合测试人选。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谈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和B类岗位进入专业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研究方向、从业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应聘人员信息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或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专业综合测试通知单。专业综合测试通知单需保存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通过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B类岗位进入专业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因放弃或取消专业综合测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专业综合测试
根据本次招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等,采取现场表演、演奏、操作、展示、阐述、书画、讲解或撰写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于专业综合测试前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以专业综合测试通知单为准)。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宣布。专业综合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专业综合测试结束后,A类岗位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重新进行专业综合测试。B类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进行专业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均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nwl.jinan.gov.cn/)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本简章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5170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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