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人简章

来源: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4-11-08 17:29:32
  202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台儿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将2024年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 月12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2024年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为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4年11月18日)前提供,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1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严禁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职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2024年11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2024年11月19日16:00
 
  计算机端:登录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tez.gov.cn/)。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2024年11月19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2024年11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进行网上审核;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详见附件1),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应聘岗位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人员录用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根据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台儿庄区中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
 
  0632-6618134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0632-6636810 (台儿庄区中医院)
 
  0632-6656129 (台儿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153055134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卫生院)
 
  监督电话:0632-6686820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4年台儿庄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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