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南充市属事业单位考调19人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11-09 13:43:4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岗位
 
  16个市属事业单位拟考调19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人员范围
 
  1.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考调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
 
  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以及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和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以及在基层工作不满2年的,或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9 :00至2024年11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见附件1)。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号(QQ:3160400169)。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9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
 
  6.岗位调整。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考调岗位,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7.打印报考信息表。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8.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3日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统一使用2024年下半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公共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笔试考试范围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任一笔试科目或者任一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4年12月下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面试
 
  本次考调按规定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考试所有人员平均分的8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个考调环节。
 
  1.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3。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复审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5)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考调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特别提示
 
  1.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2.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3.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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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充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市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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