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红塔区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24-11-09 15:32:48

玉溪市红塔区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卫生院龙潭卫生室:
 
龙潭卫生室成立于1969年,位于龙潭村委会,辖区5个自然村,服务人口2209人。2019年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龙潭卫生室重新改建,改建后更方便老百姓就诊,同时也更加符合新的医疗机构建设要求。有医务人员3人,设有诊断室、观察室、药房、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配液室;现有冰箱、高压消毒锅、神灯、12S健康一体机、拔火鑵、中频治疗仪、血压表、氧气瓶、电脑、打印机等医疗设备。
 
(二)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卫生院甸苴卫生室:
 
甸苴卫生室成立于1969年9月,位于甸苴村委会,建筑面积180㎡,是一家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辖区9个居民小组、7个自然村,服务人口约4175人。甸苴卫生室现有职工4人,卫生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健康需要,以慢病管理为入点,通过随访干预,对慢性病人的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居民提供有效、方便、综合、连续、经济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
 
(三)红塔区洛河卫生院法冲卫生室:
 
法冲卫生室于2009年新建,建筑面积120㎡,位于法冲村委会法冲村。辖区有8个自然村,服务人口2548人。法冲卫生室承担着辖区两千余居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设有诊断室、药房、配液室、治疗室、公卫办公室。配有听诊器、制氧机、AED、火罐、中频治疗仪、血压表、体温计、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现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人,护士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2022—2024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名称

服务岗位

招聘人数

备注

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卫生院

龙潭卫生室大学生村医

1

大岗位招聘,即统一报名和考试考核,按综合成绩选择招聘单位和服务岗位。

甸苴卫生室大学生村医

1

红塔区洛河彝族乡卫生院

法冲卫生室大学生村医

1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勇于献身和服务基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六、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报名材料:
 
1.《玉溪市红塔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位证(本科生提供)和毕业证、有助理以上医师资格证的提供医师资格证、规培证(证明);
 
上述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
 
由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报名后采取人工审核方式进行。
 
(三)考试考核
 
若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未超过30人,则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对于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预定于2024年11月22日;
 
笔试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于短信或其它方式告知考生。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综合考核时间:预定于2024年11月23日
 
综合考核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于综合考核结束后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进行发布。
 
(四)综合成绩确定和选岗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设定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选岗后递补的,直接递补到被递补人所选的岗位。
 
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红塔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聘用后人员管理
 
(一)乡村医生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向区卫健局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按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主体责任,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必须在村卫生室。
 
(三)所招聘大学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6年,限期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聘用的乡镇卫生院为乡村医生提供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进修机会,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熟悉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规范。
 
八、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综合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九、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13529768076(李老师)、15987091886(王老师)、13638764207(李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13013377909、18287702401;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二)招聘监督电话:
 
0877-2022798(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招聘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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