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108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24-11-12 09:49:04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8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报名对象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了解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设置、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必要信息。
 
  二、招录单位及招录岗位、名额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差异条件
 
 
  (四)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录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心理测试、成绩排名公告、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
 
  (一)信息发布(以挂网公布时间为准)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其他考试专栏以及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中的招录条件,尤其是第三条的“差异条件”。每名报名对象限报一个招录岗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录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发送邮件)的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在天府通办APP申请出具);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A1、A2、B2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的证件或工作证明;
 
  5.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需报送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培训和证书、奖项和荣誉、兴趣爱好、自我评价等。
 
  6.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录单位将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淘汰。
 
  (四)初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初试,各招录单位自行制定《初试面试内容及评判规则》,具体内容为: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80分,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附件4,人数未达到招录名额1:2的可不组织)、面试(20分),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成绩低于48分的不予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招录。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20分,附件3)、驾驶技能测试(60分,附件5,人数未达到招录名额1:2的可不组织)、面试(20分),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驾驶技能测试的理论测试成绩未达到12分不予招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招录。
 
  3.消防文员:组织体能测试(附件6)、面试(100分,可以加试笔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招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招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达到60分的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在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消防文员的以主评委打分高的排序靠前;报考战斗员的以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报考驾驶员的以驾驶技能成绩高的排序靠前。
 
  初试合格的,招录单位在本单位招录工作微信群公布初试成绩排名(为保护个人隐私,不合格的一般现场通知或单独通知,不挂网公布,下同),并向支队政治部上报复试对象名单及初试项目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复试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2的比例确定,消防文员的复试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予以淘汰。
 
  (五)复试(具体时间以支队通知为准)
 
  复试方案在复试前挂网通知,由支队统一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面试成绩以招录单位面试成绩为准计入总分,所有不予招录情形均与初试一致。具体内容为: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80分,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附件4)、面试(20分),总分100分。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组织体能测试(20分,附件3)、驾驶技能测试(60分,附件5)、面试(20分),总分100分。
 
  3.消防文员:组织体能测试(附件6)、面试(100分,附件7),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与初试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六)心理测试(复试期间一并组织)
 
  复试期间,由支队统一组织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成绩排名公布(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复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支队通过各单位招录工作微信群公布复试成绩排名,排名顺序是依次录用、递补的唯一依据。
 
  (八)体格检查(一般在复试结束后的次日组织,如有变化,以支队通知为准)
 
  体检对象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由支队统一组织在市级医院体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附件8)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9)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个人申请,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安排在不同的市级医院,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含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九)政治审核(等待体检结果期间开展)
 
  体检结束后,在等待体检结果期间,体检对象提前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附件10)报送至招录单位,做好政审准备。政治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第一批次出体检结果后的2个工作日内)
 
  第一批次体格检查合格、政治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其余人员为待录用对象(待录用对象有效期为2个月)。拟录用对象数量达不到招录名额的,在待录用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前需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合格)。拟录用(待录用)对象人员名单,在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后组织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一般为3个月,消防文员培训期一般为1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缺额在待录用对象中依次递补。培训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转正,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入职培训期。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抄送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有关报名、培训等费用。
 
  (三)报考人员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录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本公告由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电话:0816-2396097),监督电话:0816-2283119。
 
  六、报名地址、邮箱、咨询电话
 

招录单位

地址

邮箱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289号

458056263@qq.com

19982700855

李老师

绵阳市涪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289号

1504805875@qq.com

0816-2694119

15520555953

刘老师

绵阳市游仙区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游仙区游仙东路10号

1441310405@qq.com

0816-2135119

19808160305

王老师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139号

2933304747@qq.com

专职队员咨询:0816-2129119通讯室;

消防文员咨询:0816-6100119曹老师

江油市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江油市庐山路北段159号

1091382692@qq.com

0816-3251401

15079877698

刘老师

三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968号

2286486679@qq.com

0816-5239119

15182365000

张老师

梓潼县消防救援大队

梓潼县金牛大道南段1392号

2361468708@qq.com

15882798213贺老师

盐亭县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盐亭县嫘祖大道上段499号

2869694890@qq.com

0816-7223119

赵老师

平武县消防救援大队

平武县九龙路老纸厂旁

2942967602@qq.com

0816-8827807

13795894432

姚老师

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白草路10号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314办公室

1329812479@qq.com

0816-4825553

15181647119

沈老师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经开区群文街15号

1070517455@qq.com

0816-2103119

18381635119

王老师

绵阳科技城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艺中街13号

913017352@qq.com

13778030817

闫老师

备  注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报名须知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4.战斗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5.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6.消防文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7.消防文员招录复试面试程序及评判规则
 
  8.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9.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10.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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