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_行政文员招聘31人公告
来源:双鸭山检察在线
2024-11-15 11:00:33
双鸭山市检察机关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鸭山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9名、行政文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双鸭山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学历。报考学历应于2024年11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检察院招考人数、具体职位等详见附件《双鸭山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关注“双鸭山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长按本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如实填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的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将《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4.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携带《双鸭山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2份)及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记录,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注意。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6.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双鸭山检察在线)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双鸭山检察在线)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60字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不得自备键盘)。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本招聘单位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环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环节形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双鸭山检察在线)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通知。
5.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专业毕业、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优先考虑。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按一定比例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九、递补制度
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写明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醒
1.本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