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聘民政基层经办人员公告
来源:云和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6 09:18:56
2024年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聘民政基层经办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选聘云和县石塘镇镇民政基层经办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聘民政基层经办人员岗位计划表》,请登录本次选聘信息指定发布渠道:
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426643/index.html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24年12月3日前已纳入石塘镇编外用工管理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云和县石塘镇。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由云和县石塘镇独立组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编外用工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2024年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聘民政基层经办人员报名表》向工作所在石塘镇参加报名。
选聘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选聘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选聘计划核减办法: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聘计划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
(二)比选
比选方式:云和县石塘镇独立组织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按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面试由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录用公示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比选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面试考务及体检工作由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5121474;
5.咨询电话:0578-5123891(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3:委托书.doc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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