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澥浦镇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村后备干部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4-11-26 15:37:09

镇海区澥浦镇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村后备干部公告

 

镇海区澥浦镇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行政村后备干部4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3.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6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条 件

综合管理

2

不限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工程管理

1

不限

1.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程相关专业(如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等专业)

3.主要负责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管理等,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市政道路桥梁、房屋建筑中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优先

5.一线工作,适合男性

统计工作

1

不限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水利员

1

不限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管理中级职称及以上。

城管中队

1

不限

35 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退伍军人优先。

村后备干部

4

不限

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工作,十七房村户籍1名,庙戴村户籍1名,沿山村户籍2名,有基层农村(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17:00截止。如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①符合报名条件的的人员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1134142149@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综合管理岗位”,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②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线上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如报考某一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酌情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因岗位指标取消的,已报名相关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简要了解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在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中弄虚作假,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笔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如有加试,另行通知),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阿拉大哈普”上公布(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以公告为准)。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阿拉大哈普”上公告。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聘用)。体检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录用
 
1.录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阿拉大哈普”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补聘: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补聘,补聘根据该招考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相关手续。
 
3.凡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四、福利待遇
 
根据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验及成绩表现确定薪资标准,提供相对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享受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系统培训、薪资增长、考核激励等。
 
五、联系方式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4-86505236(魏老师)
 
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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