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第二次选聘2人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1-27 09:28:08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属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河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现有丛台院区和复兴院区2个运行院区,1个在建院区(复兴院区新建三甲项目)。医院总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100张,规划床位2300张。医院设置77个临床、医技科室,29个党政管理机构和医疗辅助科室。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研究方向高年资、高职称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服务水平和科研水平,满足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工作需要,急需选聘既有相关科学专业知识又有丰富临床专业技能经验的优秀医学人才。
 
  五、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医学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gd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邮报名。
 
  (1)登录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hbgdfy.com/rcfw/rczp/index.shtml
 
  (2)下载填写《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发送邮件,将《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各高等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扫描件等),将PDF文件发送至gdfyrencaiyinjin@126.com,PDF文件名格式及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代码。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月5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咨询。
 
  3.报名要求: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部312房间。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方面,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hbgd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202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234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薛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2025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pdf
 
  2.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pdf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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