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2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4-11-27 16:15:25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兴区2025年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考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养殖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2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2名。结合养殖产业布局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划分为富溪、双桥、田家、高梁、白合、杨家(永福)、椑木、郭北、永兴、顺河、石子(平坦)12个片区,每个片区分派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边远镇(街道)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基本熟悉动物免疫、检疫、疫病普查、疫情报告、动物常见病诊疗、消毒等兽医常用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和编辑。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聘: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现役军人;8.往届被解聘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东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个人申请、资格审核、技能考核、体检及递补、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个人申请。采取现场申请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东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兴区老区政府外罗曼假日酒店三楼)。
 
  3.报名提交材料:《内江市东兴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贴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及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证或乡村兽医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与聘用合同相对应的三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查询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技能考核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东兴区农业农村局择期对报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动物防疫相关知识和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四)体检及递补
 
  1.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相加的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及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排序。)
 
  (五)公示
 
  根据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期为5天。
 
  (六)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内江市东兴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于2025年1月8日前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四、服务任务
 
  (一)为区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区、镇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服从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服务期管理及服务待遇
 
  (一)服务期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原则上不超过1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根据下一年度特聘计划指标情况优先继续聘任。
 
  (二)服务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为合同制性质,其补助经费在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每个动物防疫专员补助经费为一年3万元(含保险个人承担部份),其中每人每半月支付补助1150元,每人每年购买人身意外险400元,每人剩余2000元作为年终考核金,区农业农村局将从考核资料及回访情况、服务镇人民政府考核情况等两个方面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考核,考核金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区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全程由东兴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监督
 
  咨询电话:林老师17345059558;
 
  王老师13659004310。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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