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雇员3人简章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02 15:47:15
2024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2024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11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749室。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周四)9:00—12月6日(周五)17:00。
4.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张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特别注意,如果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内,需提供学校(院系)的专业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材料。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hangsha.gov.cn/)上公布的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核分数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与考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另行公示。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另行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4.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六、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8667870(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
2.监督电话:0731-88661028(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0731-84907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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