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煤炭科学研究所招聘9人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12-04 09:31:23
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机构规格为县(处)级。
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煤炭开采方法、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与推广;承担矿山灾害预防与治理、地质灾害综合研究与技术交流;承担煤层气工程技术研究,矿产资源和煤化工产品分析评价与综合利用研究;承担矿山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矿山设备研究与推广应用;承担碳计量、碳评估和低碳利用等双碳领域技术开发与应用。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9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2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日(含)后出生。
(八)报考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报考人员解除人事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次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10:00—2024年12月13日20:00
(3)所需材料: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发送至邮箱wycm034@yjgl.xinjiang.gov.cn。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用人单位。专业条件请查阅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30-18:00
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办公楼二楼202会议室
2.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考核
考核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1.主要考察考生综合业务能力素质、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等。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及体检工作安排等情况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1.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伪造证件者,取消入职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
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入职人员。拟入职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机关纪委调查核实情况。
(七)办理入职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入职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入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核清楚后视情办理。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综合办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5093156。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关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告信息,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991-4515154。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期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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