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来源: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4-12-05 16:50:12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本单位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共1名,其中驾驶员1名(劳务派遣制)。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或柯桥区户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1.男性;2.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5日以后出生);3.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具有C类及以上驾照,且驾龄5年以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待遇、管理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 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南门信访接待大厅。
 
3.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
 
4.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招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1.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考试范围:以基础实务操作知识为主,设置部分政治理论题,内容主要来自于党的二十大报告、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等。
 
3. 考试题型:单选题40题、判断题10题。
 
4.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
 
(三)面试
 
面试对象:若笔试合格人数多于6人(含6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取6名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6名,则合格人员均入围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如无特殊情况,面试安排在笔试同一天,地点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酌情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柯桥区人民法院外网、柯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酌情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
 
五、其他事项
 
(一)学历学位、户籍等证明材料取得的时间截至2024年12月5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并于考试当天交考点工作人员。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场考试相关事宜均发布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外网(www.sxxfy.cn)和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
 
(六)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如有疑问,可咨询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5-85588385、0575-85585723、0575-85580155。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10-16:00。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柯桥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75-85596073。
 
附件1:报名表.xls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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