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遂宁射洪市乡镇事业单位从“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人员中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射洪市人民政府 2024-12-06 17:33:07
  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从射洪市“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遂宁市职业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遂组通〔2018〕142号)、《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有序做好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转聘工作的通知》(遂组函〔2023〕286号)、《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有序开展期满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和转聘工作的通知》(遂组函〔2024〕25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射洪市“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职业村支书”)人员中考核招聘1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12月10日前,在射洪市5年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职业村支书”。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已被聘用为正式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射洪市伯玉路336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射洪市从“职业村支书”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考核招聘范围,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招聘的下个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职业村支书”人员通过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应继续在村任职不少于1个届期,任职期满方可正常流动。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体检等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招聘事宜由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825-663335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191010
 
  附件:
 
  1.2024年射洪市从“职业村支书”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射洪市从“职业村支书”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