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图书馆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2-09 10:01:44
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为了做好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海南省图书馆人才队伍,优化人才专业结构,提高政务效率,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图书馆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图书馆为我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系隶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2个,编制结构情况分别为: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海南农垦改革人员划转事业编制数1个(管理岗,退一减一)。我馆现实有人员18名,空编4名。因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
文献研究岗、资产专员岗、人事专员岗等3个岗位,共3人(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及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报考文献研究岗的,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为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资产专员岗或人事专员岗的,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此公开招聘公告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图书馆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公告发布请关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海南省图书馆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239》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报名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4.网上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
(1)《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9)国(境)外留学回来的报考人员、国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海南省图书馆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中专业(方向)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扫描件。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在编人员,报考我单位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4)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由学校开具
相应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果已被录用但考生毕业后无法提交相应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5)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考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过程中,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海南省图书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应聘资格和条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公开报名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的人数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海南省图书馆网站。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及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相关规定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方面。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开展面试工作前,由海南省图书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4.考试成绩公布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及海南省图书馆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图书馆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馆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及海南省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同意后,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及海南省图书馆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研究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图书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和试用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事处:0898-6522556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图书馆纪检监督:0898-65220566(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1.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联系人:王昕;联系电话:0898-65231618、65239268(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图书馆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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