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2人公告

来源: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2024-12-09 11:19:26
  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公告
 
  为优化牙克石牧原镇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工作水平,根据《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决定开展高校专项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引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24、2025年“双一流”院校(学科),原 “211”“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的高校,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并符合用人单位需求。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2025年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本科生2025年8月31日前、研究生2025年10月31日前)。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案(试行)》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校纪处分(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1.在校期间存在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1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及时间:
 
  内蒙古大学,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7333742、15249476973(赵文越)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8:00--2024年12月16日17:00
 
  报名邮箱:详见《需求信息表》
 
  联系电话:7333742、15249476973(赵文越)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接受以专升本学历学位、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参加本次高校引才报名,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的高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3)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回避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
 
  (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数码彩照四张;
 
  (6)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报名材料提交:
 
  报名人员需在相关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回避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以 PDF 格式上传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逾期不予接收,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岗位序号”,其中《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20kb 以下)。
 
  4.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清晰度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2)《报名表》填写要求:
 
  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以上(含中专及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从高中以上(含中专及高中)到至今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开展。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2:0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资格审核不再进行受理。现场报名的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核结果由用人单位电话告知报名人员,网络报名成功的人员需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报名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查贯穿高校专项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资格审核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信息时,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4.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笔试由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认定成绩。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认定环节(若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可同时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由资格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单进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人岗相适评估过程(含加试环节)全程影像记录,由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2.结构化面试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两方面内容。其中综合素质测试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以及举止仪表等。专业知识测试要素包括:专业基础知识。
 
  3.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市人才网和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往届毕业生直接办理备案手续,由牙克石市牧原镇人民政府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牙克石市人社局备案,应届毕业生需先签订协议书,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牙克石市牧原镇政府决定是否引进。
 
  用人单位依据牙克石市人社局文件办理引进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在高校专项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六)递补
 
  本次高校专项引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与前面分数线一致)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且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本次高校专项引才聘任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牙克石市牧原镇人民政府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牙克石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纪律监督
 
  本次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7302789。
 
  五、其他
 
  (一)在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自负。
 
  (二)本方案由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24年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
 
  附件3.《回避承诺书》
 
  牙克石市牧原镇所属事业单位
 
  高校专项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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