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江苏盐城响水县部分高中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0人公告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4-12-09 13:16:48
响水县部分高中2024年下半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响水县教育系统决定赴苏州大学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响水县部分高中2024年下半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经县教育局认定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自2024年12月下旬起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00—12月18日18:00,考生登录响水县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注册后即可报名。报名成功后无须现场确认和缴费,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网上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5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④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⑤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⑥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部分紧缺学科视报名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及签约
考试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的时间为10分钟,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6.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响水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响水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781028。
五、招聘工作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78015。
响水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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