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中江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人公告
来源: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4-12-10 09:30:23
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中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江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激励村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川组通〔2024〕41号)和《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等相关规定,为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激励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现面向中江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中江县在岗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名额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4.在中江县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且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年龄、经历、任职年限、学历等计算时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或者支农惠农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公告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的拟聘公示同时在中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成绩公布等信息均在中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320办公室(中江县凯江镇玄武西路45号)。
4.联系人及电话:
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廖老师0838-7216871
5.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报《中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
(2)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
(3)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考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未达到该比例,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笔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农村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笔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全场笔试分数均大于0考生的平均笔试成绩的70%。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面试由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中共中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推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试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综合成绩由“笔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构成,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等,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产生缺额,正取体检外若还有达到面试最低线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逐轮等额递补所缺人员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按条件考察,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写明考察是否合格。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
(六)公示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站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确无不得聘用情形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明确招聘单位后,由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按规定报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岗位聘用、工资核定等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人员后,原则上继续在本乡镇任职,并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周年及以上。
六、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整个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线索,要逐一查核。对以违纪违法手段获得聘用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在工作过程中作风散漫、擅自离岗、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领导不力或工作失职,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附件: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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