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乡编村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凤阳先锋网
2024-12-10 09:35:31
2024年凤阳县“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6部门《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公开考试,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为2名,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1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1名。岗位原则上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按照要求,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继续留村任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2.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期内本人或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详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联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凤阳县政务大楼4楼县委组织部城市组织室(锦绣403办公室);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等佐证材料。
4.报考人员由各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复审,须填写《凤阳县“乡编村用”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表需由所在乡镇党委盖章,同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分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2个岗位;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7.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择优比选
业绩评定、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择优比选方式:
笔试分值折算成100分制后与结构化面试、业绩评定量化分值以3:3:4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业绩评分、获得荣誉层级、任职年限的先后顺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业绩评定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经历及任职年限、学历、荣誉奖励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2)笔试主要考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政策法规、党务基础知识、群众工作能力、省情省况等有关知识。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择优比选方式:
笔试分值折算成100分制后与结构化面试量化分值以5:5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获得荣誉层级、任职年限的先后顺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笔试主要考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政策法规、党务基础知识、群众工作能力、省情省况等有关知识。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所有符合条件参与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等其他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20分,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面试地点等其他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人。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业绩评定、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先锋网等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及联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重大斗争和关键时刻的实践表现、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对于体检、考察环节产生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联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本乡镇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且不得交流到乡镇及以上单位。“乡编村用”聘用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出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不能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当由本人按照当时社会保险政策,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之月,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7942(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城市组织室)
监督电话:0550-6721215(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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