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金口河区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4-12-11 09:33:57
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拟面向金口河区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遴选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金口河区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
金口河区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公开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年龄、学历等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遴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遴选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资料:
(1)《金口河区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金口河区教育局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833-2718449。
报名时,请考生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面试
本次遴选考核面试不设岗位比例,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即可组织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组织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第二轮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变等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观察其举止仪表。面试时限为每人15分钟(含考生审题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按1:1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是否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不纳入遴选范围的情况。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遴选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人员资格。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开遴选人员待遇
享受金口河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在遴选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遴选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遴选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七、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遴选公告、公示及相关事宜均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遴选。因报考者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遴选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0833-2718449。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员会:0833-2711086。
附件2:金口河区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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