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来源: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4-12-11 14:27:16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4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县级财政保障聘用制书记员6人。招聘计划详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察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六)完成部门和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掌握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岗位条件相应的证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1);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彩照两张(小一寸)、电子正规照1份;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通知,于笔试前三日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以后,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3.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陇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五)待遇和保障
 
县级财政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月薪3500元(含单位承担的“五险”),食宿自理。
 
(六)重要提示
 
1.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陇川县纪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692-7177556。
 
6.报名表和岗位计划表请自行下载,请于报名前填好报名表并贴上照片。
 
7.本公告由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2-7177467。微信公众号: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1: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附件3: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考试录用书记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doc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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