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12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24-12-13 10:21:17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管理教师2名、思政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2名、专职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四川幼儿师范高等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12月27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愿意在用人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内、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00至12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按规定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46491821@qq.com。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资料
1.《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在表中粘贴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须同时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025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2)2025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书面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特别提醒: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别提示: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请将第2、3、4项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并按以上顺序插入到第1项报名资料(即《报名审核表》)后面,然后将整个word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46491821@qq.com。报名邮件需以“岗位名称-姓名”为邮件主题(例:思政教师-张三)。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初审结果及资格复审、面谈考核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考生,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月3日0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绵阳校区学术报告厅(线下进行)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资格。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谈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
考核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
(一)面谈
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奖等情况,综合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考生自行准备简历、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荣誉称号等相关材料。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谈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5倍时,所有参加面谈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谈时间:2025年1月4日 08:30;面谈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综合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谈,在1月4日08:20前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考生面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1月4日22:00前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月5日08:10;面试报到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综合楼501阶梯教室。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在1月5日08:00前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1.辅导员面试
考核内容:高等学校辅导员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0分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专业教师面试
考核内容:教师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和综合面试。
(1)试讲
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考核考生备课20分钟,向考官先进行5分钟的说课,再进行10分钟的讲课,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0分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试讲总成绩×60% +综合面试总成绩×40%。
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察
(一)根据面试总成绩,按各岗位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心理测试项目为焦虑测试、抑郁测试和心理健康CT。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中任何环节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协商确定。
八、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协商确定。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通知通告”栏和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同步公告。
(二)请考生确保通信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6-3690811
咨询电话:陈老师:0816-3516938、18009091500
王老师:0816-3690669、13881145926
附件: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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