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选聘专任教师17人公告
来源: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24-12-13 10:46:31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三河市委、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7名。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中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7人,其中财经系专任教师5人,现代服务系专任教师4人,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3人,艺术教育系专任教师2人,公共教学部体育专任教师2人、英语专任教师1人(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3日-2006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部分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3日。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12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4年12月13日,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三河市政府网、智慧三河手机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37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2025年1月2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7:0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面试时间
2025年1月11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1)试讲
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
答辩时间为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4.面试评委组组成
每组面试评委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有关要求
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交费证明;
(6)在编在岗应聘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7)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8)《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9)《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
以上证件和材料(个人简历和承诺书只需原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四)考察
以选聘岗位与报考人员 1: 1的比例按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名单: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2025年1月13日,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学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2025年1月20日,学院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按岗位从面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以党委书记孙东辉、院长孟庆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刘增禄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谷晓勇、唐励铭和党委委员李宝东为副组长,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公开选聘工作,处理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李化川兼任。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