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信阳师范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110人公告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1-08 11:46:18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110名。
一、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80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拥有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8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ESI前1%学科,“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学科群”入选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成28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其中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5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科办)、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25年拟公开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110名。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一览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我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特聘教授”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enan.gov.cn)和在信阳师范大学(http://www.xy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应聘学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639175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6-6390701(学校纪委)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