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5人公告

来源: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01-17 09:55:42
  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满足以下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专业人才适当放宽年龄,具体如下: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紧缺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船长、轮机长、三管轮等船上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2)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陕西省技术能手,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省科技进步、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主持人或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者、省级优秀辅导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yapt.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yapt.edu.cn)。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08:00至2025年1月24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0日08:00至2025年1月25日18:00。
 
  各岗位报名情况公示于1月23日18:00关闭,报名结束(1月24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现场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复审。
 
  4.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
 
  5.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打印。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存。
 
  (三)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和职业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核
 
  引进博士按照考察考核的方式进入。考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访谈、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分别与被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进行谈话了解,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先笔试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市委网信办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笔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随时关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yapt.edu.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有关招聘工作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911-8051167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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