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招聘7人公告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5-01-25 13:11:33
山东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招聘公告
山东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山东省委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院以来,山东社会科学院深入实施科研立院、人才兴院、管理强院、开门办院战略,努力打造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高地、山东省委省政府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高端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特别是2015年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以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树立精品导向,不断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的能力水平,一流新型智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设有15个科研机构、2个科辅机构、7个职能部门,5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有在职职工302人,专业技术人员283人,其中正高职66人、副高职95人,拥有博士学位146人;自主培养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4人、青年专家7人,目前有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70余人。
为进一步服务社科研究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集聚高地,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以及优秀博士研究生6人,其中高层次人才为符合我院岗位条件要求的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各研究部门重点需求方向及联系方式详见《山东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研究部门意向专业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履行岗位职责任务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社科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知名专家学者,一般具有正高级职称。
2.社科拔尖人才
学术水平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显著作用的优秀专家学者,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3.社科青年英才
学术潜力巨大、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学术研究水平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青年英才分为A类和B类。A类为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高水平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B类为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的业绩成果,能够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社会科学院官网(www.sdass.net.cn)等相关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材料按要求以压缩包方式发至电子邮箱sdskyzp@shandong.cn,附件一般不超过5MB,以“岗位名称及编码-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栏(例:社科青年英才2001-某某某),报名材料原件须在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报名时间: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第一阶段报名截至2025年3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社科青年英才岗位自信息发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3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3)、《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excel版(附件4);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无法提供的,必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站博士后应聘的,须提交含个人在站及出站时间等信息的证明。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山东社会科学院将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选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岗位第一阶段报名及社科青年英才岗位线上初审时间截至2025年4月4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考试拟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将视情增加笔试环节,最终考试方式经院党委审定后以公告为准。
社科青年英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研究水平和综合写作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采取陈述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免考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工作采取分批次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dass.net.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二)发展激励保障
1.高层次人才基金课题资助弹性激励。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保障,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实行弹性激励机制,根据其事业发展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我院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条件的,我院积极协助申报省级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经费支持。
2.博士基金课题资助弹性激励。为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人才成长,社科青年英才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实行弹性激励机制,可提供累计最高50万元的博士基金课题资助。
3.预聘制岗位支持。根据我院预聘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社科拔尖人才可申请预聘制研究员、A类社科青年英才可申请预聘制副研究员,并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4.创新首席专家聘任支持。对于优秀的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我院根据其需要优先配备创新工程团队,条件突出的可评为创新首席专家,给予相应的绩效报偿。
5.博士后合作导师选聘支持。我院自2022年获批设立山东省首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条件的社科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可参与我院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聘任后教育指导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并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6.科研十佳评选激励。新聘用人员可参与我院年度“科研十佳”评选,获评人员在下一考核年度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7.传帮带机制支持。新聘用人员可向我院申请纳入传帮带政策支持,传帮带专家优先参与院内外人才评选及推荐、根据传帮带对象成果给予绩效奖励,传帮带工作根据任务目标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三)适用人才工程支持
1.我院将积极推荐新聘用人员申报我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引才专项。2025年,我院拥有1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配额制名额,拟面向新入职的社科青年英才范围进行选拔推荐,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引才专项的全职引进人员可享受省财政连续三年的经费支持,同时享受我院连续三年累计30万元的配套支持;入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引才专项的全职引进人员可享受省财政连续五年的经费支持,同时享受我院连续五年累计75万元的配套支持。(有意向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的人员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电话联系我院)
2.新聘用人员纳入我院人才工程体系管理。高层次人才可依据人才称号给予不同档位经费保障,优秀博士研究生如获评“科研新秀”,可享受10万元以内的出版资助。
(四)协助申领省本级、济南市或青岛市的生活及住房补助
1.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聘用人员,我院积极协助申请省本级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2.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聘用人员同时享受济南市或青岛市的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济南市1500元/月、青岛市1200元/月)等,具体金额及条件可查看济南市或青岛市相关补助政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04664
联系邮箱:sdskyzp@shandong.cn
监督电话:0531-82704790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5年1月2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