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来源:甘肃人才网 2025-02-28 09:56:02
  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7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求,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五三四处公开招聘人员6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五三四处(甘南项目筹建处)公开招聘人员12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六三八处公开招聘人员13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二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15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一七三处公开招聘人员15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五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20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二五七处公开招聘人员26名;
 
  以上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00至3月7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3月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3月7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5年3月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5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3月1日9:30至3月8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5年3月1日9:30至3月9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9:00。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二)笔试地点
 
  考生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公布。资格复审人员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考生有工作单位的还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私企工作人员,如果档案是托管,应由企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等人员,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公布。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因故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排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经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含既往病史等)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经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http://www.lswz.gov.cn)和“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考单位。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本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五三四处(含甘南项目筹建处)咨询电话:0931-2392286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六三八处咨询电话:0931-4544813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二七四处咨询电话:0931-7831922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一七三处咨询电话:0932-8210101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五七四处咨询电话:0938-3429318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二五七处咨询电话:0932-6699302
 
  甘肃局人事处监督电话:0931-8466273,0931-8242467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525772、85072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1: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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